原文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,共其脯、脩、刑、膴,陈其鼎俎,实之牲体、鱼、腊。凡宾客之飧、饔、飨、食之事,亦如之。 邦飨耆老、孤子,则掌其割亨之事。飨士、庶子,亦如之。 师役,则掌共其献、赐脯肉之事。 凡小丧纪,陈其鼎、俎而实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