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方士掌都家,听其狱讼之辞,辨其死、刑之罪而要之,三月而上狱讼于国。司寇听其成于朝,群士、司刑皆在,各丽其法以议狱讼。狱讼成,士师受中,书其刑、杀之成与其听狱讼者。
凡都家之大事聚众庶,则各掌其方之禁令。
以时修其县法,若岁终则省之,而诛赏焉。
凡都家之士所上治,则主之。
方士掌都家,听其狱讼之辞,辨其死、刑之罪而要之,三月而上狱讼于国。司寇听其成于朝,群士、司刑皆在,各丽其法以议狱讼。狱讼成,士师受中,书其刑、杀之成与其听狱讼者。
凡都家之大事聚众庶,则各掌其方之禁令。
以时修其县法,若岁终则省之,而诛赏焉。
凡都家之士所上治,则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