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pus · 周易

小过卦

-700 · 哲学/卜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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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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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 第六十二卦

小过

艮下震上

易经:
小过:亨。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

初六:飞鸟以凶。

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

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

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。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
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
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
彖曰:
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飞鸟之象焉,有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;上逆而下顺也。

象曰:
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
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
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

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
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

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

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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