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
噬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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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 第二十一卦
噬嗑
震下离上
易经:
噬嗑:亨。利用狱。
初九:屦校灭趾,无咎。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六三:噬腊肉,遇毒;小吝,无咎。
九四:噬干胏,得金矢,利艰贞,吉。
六五:噬干肉,得黄金,贞厉,无咎。
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
彖曰:
颐中有物,曰噬嗑,噬嗑而亨。刚柔分,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
象曰:
雷电噬嗑;先王以明罚敕法。
屦校灭趾,不行也。
噬肤灭鼻,乘刚也。
遇毒,位不当也。
利艰贞吉,未光也。
贞厉无咎,得当也。
何校灭耳,聪不明也。